龍山寺板橋文化廣場管理委員會 - 佛堂使用須知

佛堂規範

  1. 分為三個使用時段:早上08:00-12:00,下午13:00-17:00,晚上18:00-21:00,同單位一場次最多使用七日。
  2. 於使用前14日提出申請,將活動企劃書(內含:承租單位名稱、法會名稱、主法法師上下、法會流程與簡介)交予文化廣場,經主管審核後始得使用場地。
  3. 場地佈置與法會演禮由活動單位自理,如使用上需佈置與演禮,可於前一天下午開始佈置。
  4. 佛堂無償借用法會中所需法器(大小木魚、大小引磬、寶鐘鼓、鐺、鈳、佛鈴、淨瓶、出食器、板、甘露瓶)以及戒本、課誦本、禪坐墊、蓋腿巾、拜墊、課桌、麥克風、經架、蓋經布,若有需要請逕向承辦人員借用,香品廣場不提供外借,請活動單位自行準備。
  5. 佛堂免費借用之法器與經書等物品僅提供文化廣場佛堂內部使用,請勿擅自攜帶外出,使用完畢必須歸還原處。
  6. 絕對禁止移動佛像、香爐、大木魚、大磬與福田箱。
  7. 所在樓層全面禁止飲食,如需飲食請至九樓會館或六樓環廳,禁止食用與攜帶葷食、五辛、煙酒、檳榔。
  8. 為了場地及參加人員安全,禪修會館房間內嚴禁焚香、點燈、煮食。
  9. 可於十樓櫃台或九樓櫃台設置報到處。
  10. 如有辦理住宿之法會,活動單位必須設立門禁,禁止非報名該法會人員與志工住宿於廣場。
  11. 如有住宿之法會,佛堂每日關門清空時間為21:30,開啟時間為04:00,佛堂清空時間請勿在佛堂逗留。
  12. 九樓禪修會館提供之枕巾、床單、被套請承租單位負責放置於每床床上,法會結束使用完畢後請將枕巾、床單、被套拉鍊拉上放置指定地點,房間每床之床墊、被子、枕頭請整理整齊。
  • 註:活動場地內禁止飲食。
  • 本辦法未盡事宜,依管理委員會相關規定辦理。
  • 本廣場保留變更、修改、取消之權限。
  • 若活動方欲取消活動,請務必於活動日14天前來電取消,若超過3次無告知取消,恕不再接受場地予以使用。

詳情歡迎電洽: (02)8252-0103 分機509 嚴先生